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青春”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6-11浏览次数:25

高等学校: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举办2018年“创青春”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活动时间

20183—5月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

上海市教育委员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

上海市学生联合

2.承办单位

上海电力学院

三、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鼓舞创业精神

四、大赛内容

本届比赛将作为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组)的省级选拔赛。为与全国比赛对接,做好选拔工作,本届比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包括: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MBA学生。下同),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五、参赛方式

1.参赛形式。参赛者可以个人项目参赛,也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参加比赛。参赛者需撰写创业计划书,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经学校统一申报参加市级比赛。参赛者可以跨校组队参赛,申报单位由团队成员协商决定。每个参赛团队的成员不超过10人。

2.申报数量。每校选送参加市级比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4件。其中,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8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4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专项竞赛名额另计。

3.作品要求。参赛团队应在广泛开展市场调研、认真进行创业规划的基础上,设计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或企业注入资金,推动创业计划走入市场。

六、大赛流程

请各高校于47日前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报完整、详细的创业计划书和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分开装订,电子版光盘一份),并登陆http://sh.chuangqingchun.net进行在线申报。每个学校最多可以申报14件作品参加市级初赛(详见附件2)。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对创业计划书进行统一评审,并于5月上旬公布入围决赛的项目名单。

七、评审与奖励

组委会将组织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大赛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对参赛作品和团队进行初赛、决赛两轮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名单。

大赛将设金奖、银奖、铜奖和若干单项奖。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在大赛中成绩突出、组织高效的学校,并颁发证书。

八、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李骁髯,宋 阳

电 话:6169010061690106

地 址:徐汇区东湖路17507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上海电力学院)

联系人:张佳佳

电 话:68020583

地 址: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老行政2楼团委办公室

件:

1.2018年 “创青春”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2.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3.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4.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书面评审细则

5.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答辩评审细则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

上海市教育委员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

上海市学生联合

201837

附件1

序号:

编码:

2018年 “创青春”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高校:

申报者姓名

(集体名称):

类别: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

公益创业赛

A.上海市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分类

已创业() 未创业()

项目

所属

领域

分组

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组

B.生物医药组C.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组

D.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E.材料组

F.机械能源组G.文化创意组和服务咨询组

参赛学校

(全称)

所在省

(区、市)

团队

主要

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备注(负责人)

团队

联系

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指导教师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项目简介

200字以内)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审委员会

初评意见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市组织协调

委员会

审定意见

团委 教委 科委

(签章) (签章) (签章)

人保局 科协 学联

(签章) (签章) (签章)

备 注

填写说明:1.每个项目填写一份表格,此表可复制;

2.如参赛团队需说明表中未涉及事宜,请在备注栏中写明(可另附页);

3.项目计划书等另附,单独装订。

B.上海市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登记表

公司名称

公司概况

200字以内)

参赛学校

(全称)

所在省

(区、市)

团队

主要

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备注(负责人)

团队

联系

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指导教师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项目简介

200字以内)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审委员会

初评意见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市组织协调

委员会

审定意见

团委 教委 科委

(签章) (签章) (签章)

人保局 科协 学联

(签章) (签章) (签章)

备 注

填写说明:1.每个项目填写一份表格,此表可复制;

2.如参赛团队需说明表中未涉及事宜,请在备注栏中写明(可另附页);

3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另附,单独装订。

C.上海市大学生公益创业赛作品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200字以内)

公益性阐述

100字以内)

创业性阐述

100字以内)

实践性阐述

100字以内)

参赛学校

(全称)

所在省

(区、市)

团队

主要

成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备注(负责人)

团队

联系

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指导教师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评审委员会

初评意见

评委签名: 年 月 日

市组织协调

委员会

审定意见

团委 教委 科委

(签章) (签章) (签章)

人保局 科协 学联

(签章) (签章) (签章)

备 注

填写说明:1.每个项目填写一份表格,此表可复制;

2.如参赛团队需说明表中未涉及事宜,请在备注栏中写明(可另附页);

3.项目计划书等另附,单独装订。

附件2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由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等单位联合主办,是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全市性的青年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第二条 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鼓舞创业精神。

第三条 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新创业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 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 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第六条 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等机构,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通过对作品进行书面评审以及答辩方式评出各个奖项。

第七条 主办单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争取社会对大赛的支持,在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校有优先承办下届大赛的权利。

  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是大赛的最高权力机构,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组织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章程,负责大赛的各项决策工作,对大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参赛团队及公众负责。

第九条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依据《章程》制定相关评审规则。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个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风险投资家、咨询专家、法律专家等,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

  1. 参赛与评审方式

第十条 凡在举办大赛的当年7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第十一条 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市级比赛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市级比赛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条规定的,可申报该赛事。

第十二条 参赛形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第十三条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十四条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市级比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4件。其中,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8件,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4件,参加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专项竞赛名额另计。

第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公益创业赛的参赛者向本校团委申报参赛作品,学校经过评审选拔后统一报送市级比赛组委会。

第十六条 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的参赛者分为在校学生和毕业生两类。在校学生参加比赛的,向本校团委申报参赛作品。学校经过评审选拔后统一报送市级比赛组委会。

已毕业的学生可通过以下渠道参加比赛:

1.各校团委可根据本校掌握的情况,发掘、动员或邀请本校毕业的创业者参加比赛

2.各校团委可根据市级比赛组委会提供的创业者名单,选择本校毕业的创业者,动员或邀请其参加比赛。

本条中的创业者是指个体创业者或创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七条 市级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阶段,进行书面评审;决赛阶段,就修改后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秘密答辩和公开答辩。

  1. 奖 励

第十八条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设置统一为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70%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2项主体赛事实行统一申报,决赛实行抽签分组,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大赛中成绩突出、组织有力的高校。大赛将酌情设立部分单项奖,鼓励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团队。

第十九条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1. 成果转化

第二十条 组委会通过宣传、展示、交流等多种方式促进大赛成果转化。转化方式包括出售商业计划或直接吸收风险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以上转化工作将事先征得参赛团队的认可。

  1. 法律申明

第二十一条 组委会有权向新闻媒体发布不涉及作品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比赛信息。

第二十二条 有关大赛的一切媒体报道必须征得大赛组委会许可。

第二十三条 参赛团队自行把握媒体宣传中作品的技术及商业内容披露尺度,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第二十四条 参赛者与其作品所涉及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第二十五条 大赛评委签署权责承诺书,确保评审工作公正公平地进行,同时确保作品的技术及商业机密。

  1.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优秀作品,保留为期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收到投诉,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委托有关部门调查。一旦调查确认作品违反参赛规则,即取消该团队所获荣誉,取消该校所获的相应荣誉。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大赛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大赛组织委员会。

附件3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书面评审细则

本评审细则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初赛和决赛阶段作品书面评审依据,供评委参照执行,下列各项目的顺序和内容仅供参考。

对于创业计划书的基本要求应该是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力求简洁;相关数据科学、真实、准确;能够让一个非技术背景的人士清晰易懂。

1、执行总结 (5%

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简洁扼要、有鲜明特色。重点包括对公司及提供的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的介绍,市场状况,竞争分析,商业模式,盈利预测,对企业的展望等。

2、产品/服务介绍 (15%

要求:准确定义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针对解决的问题,如何满足市场需求;本项目所具有的独创性、领先性;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3、公司战略 (5%

要求:公司的商业模式、发展战略等。结合竞争优势确立分阶段目标,公司的研发方向和产品线扩张策略,主要的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

4、市场分析 (10%

要求: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面对的市场现状,发展趋势、潜力,竞争状况,包括竞争分析,目标市场定位,市场容量估算,预计的市场份额,趋势预测等。

5、营销策略 (10%

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定义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制定恰当的价格、渠道、推广策略等,确保顺利进入市场,并保持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6、经营管理 (5%

要求:介绍生产工艺/服务流程,原材料的供应情况,设备购置和改建,人员配备,生产周期,产品/服务质量控制与管理等。力求描述准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7、创业团队 (15%

要求:介绍团队各成员与管理公司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以及主要的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8、企业经济/财务状况 (10%

要求:关键的财务假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前两年为季报、前五年为年报),财务分析(IRRNPV、投资回收期、敏感性分析等)。

9、融资方案和回报 (10%

要求:股本结构和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模式、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方式、时间)等。

10、关键风险和问题 (10%

要求:客观阐述本项目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风险和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11、创业计划表述 (5%

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简练。